医患关系进化论

医生和患者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相互需要的关系,信任则是这种关系的基础,那么什么又是信任的基础?尊重!近年来中国医患关系的紧张备受关注,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呢?

对医生的要求:明朝裴一中《言医·序》中说:“学不贯今古,识不通天人,才不近仙,心不近佛者,宁耕田织布取衣食耳,断不可作医以误世!”可见社会对对医生医德、医术的要求很高,即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职业,医生不仅仅需要高尚的医德,还需要有过硬的医术,良医有两种:一种是自己能够把病人治好;一种是知道自己治不好,而把病人推荐给其他医生。

那么对患者的要求呢?在解决医患关系的《侵权责任法》等相关法律中,并未对患者一方的权利和义务有详细、明确的规定,导致在产生纠纷时,某些患者及家属毫无顾忌、非理性的冲撞闹事~

目前中国式医患关系的现状内在原因是什么?让我们梳理下医患关系的前世今生~

一、古代医患关系

名医扁鹊有“病有六不治”,“挑病人”治疗是一种自我保护,避免医患纠纷;华佗则是因为不愿意拒绝为曹操看病而被害狱中,更可惜的是其医书《青囊书》因此失传,甚是痛惜。

古代中国中医占统治地位,其门派也众多,水平参差不齐,但入医门槛低,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,病家“择医而治”与医家的“择病而医”都是普遍现象,反映出医患之间彼此的顾虑,也属于正常的心理现象,一般出现医疗纠纷,主要通过私了。到了唐朝有了中国第一部药典《唐新修本草》,其中规定了处理医患事故的条文;元朝颁布《通制条格》专门制定了“医药卷”用以解决医患纠纷;第三方仲裁和鉴定的方式出现在明朝,相当于现代医疗事故的第三方鉴定,规定庸医杀伤人的相关处罚,出现严重事故医生会被杀头~清代由于诉讼成本高昂,“息讼”之风盛行,这一理念影响深远~

民国时期由于西医对中医的影响,医患关系更为复杂,开始实行“公医制度”,医务人员正式开始到医疗机构执业,统一规范管理,这个过程医疗纠纷也不少。

二、现代医患关系

任何国家都有医患纠纷,差异在于医疗体制环境的发展程度。

1、国外

A、B、C、D......国外也很多个国,贫穷的、发展中的、发达的,也会有比我们国家医疗体制还差的国家,这种对比可不是搞崇洋媚外,而是取长补短,跟好的对比,汲取经验教训,这一点得先明确。

美国医学会(AMA)等医疗管理部门对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有详细、明确的规定,而且这些规定具有法律效力,是医生和患者都应遵守。美国医药相互独立,医生收入来自来诊疗工作,与药品无关。另外,美国对医生收取非正当收入的处罚非常严厉。因此,尽管医药代表也会向医生推销药械,但医生不收取任何回扣,更不可能损害患者利益。开不必要的处方来增加自己收入。美国医患关系的主要特点是规范化、人性化和法律化,当然, 要建立和谐美好的医患关系在美国也不容易,和中国一样任重道远。

2、国内

由于近些年医患事件的频繁发生,2012年卫生部、公安部才联合发布了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》,以规定对医闹事件的严厉处罚,保护医生的正当权利。这里面有几个特点:患者通过送红包表达希望医生竭尽全力、患者过高的评估了医生的能力、部分庸医的存在和在情理上患者有求于医生而自我膨胀的医德沦丧,加上中国快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人们精神上的浮躁与不信任的加剧,就像扶不扶老人一样的思考?与医疗体制及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,那么如何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,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是当务之急!实现从“双输”到“双赢”的转变。

越是这样的社会问题,舆论导向越是重要,不要捕风捉影、空穴来风,个人觉得媒体对热点问题的主动性还不够,我指的主动性是站在媒体自身社会责任的角度去思考和行动~



[本日志由 admin 于 2017-06-03 19:42:04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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